关于印发《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濮检文〔2014〕74

各县(区)院、市院各部门、开发区检察室: 

现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8月6日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要求,按照濮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议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努力推进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建设,重点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积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实际,现就加快全市检察机关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的,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形成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队伍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积极推行“阳光办案”、“检务公开”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队伍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水平;让诚信成为每个检察干警的思维方式、行为规范和生活习惯,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前提,以信用信息开放为基础,以独立、公正且市场化运作的信用企业为主体,以健全的国家对信用市场的监管和有效的惩戒机制为保障,形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失信者的约束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三、工作任务

按照《濮阳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8月-2014年11月)

此阶段以“学习动员”、“制定工作方案”为重点、深入宣传开我市开展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的目标、意义,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1、深入摸底调查阶段。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进行摸底调查,摸清目前诚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本单位对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期许和愿望,为下一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2、学习动员阶段。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以取得实际效果为原则,采取不同形式,进行动员学习,使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开展这次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克服厌烦、畏难思想情绪和敷衍应付思想倾向,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3、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收集、汇总、上报诚信建设工作情况,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提高干警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知晓率。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2016年)

此阶段是全面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攻坚阶段,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将主要配合整体工作进度开展。同时,策划一系列主题性宣传教育活动。

1、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建设。一是切实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三是全面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好素质能力建设。四是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努力推进检察权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从严治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确保检察权依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制度,推行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等措施,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要把执法办案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研究提出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尤其是通过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政务诚信、司法公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措施、办法,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活动;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

3、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推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得到应用。

(1)制定和施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查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全面加强工作管理。适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的新要求,加强查询工作管理;重点抓好信息录入更新,强化信息管理;主动跟踪查询结果应用,推动结果应用。

(3)努力实现与有关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深化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积极推动在金融监管和信贷审查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探索试点在组织人事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进一步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宣传。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查询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4、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宣传形式,通过播放宣传教育广告短片,发布微博、博客等,增强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了解、认识。二是悬挂大型广告牌,让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此项为民心的工程能入民心、得民意。三是进行问卷调查、撰写调查报告。设计有针对性、独特性、时效性的问卷,向社会各群体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社会大众对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看法、意见,并及时撰写调查报告,总结工作做法、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四是举行案例剖析会。选取典型案例,深入单位、机关、社区,向大众分析讲解案件成因、法律规定,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加深其对诚信缺失、违法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增强其对自身信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

此阶段是对全市检察机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考察评估阶段,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为:

各单位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出开展活动的显著特点、有效方法和突出成效。同时也要对本单位收集的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发展的各类犯罪;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效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市院将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成效明显的单位进行表彰。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把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全面落实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尽快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相应成立本部门日常办事机构,指定专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结合“群众路线”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媒体和大力宣传,及时反映检察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思路、举措、进展和成效,营造有利于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奖惩考评。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对县区院和市院各部门工作目标考评体系,作为考核班子实绩、考察干部能力的重要内容,重点考察检察人员规范执法的文明、廉洁程度。市院要加强对下级检察院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整体把握工作的开展情况、实际效果。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措施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纪律责任。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印发


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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