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济源市组织召开“双公示”工作推进会议,会议传达了济源市行政处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实施方案,对“双公示”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济源市信用办负责同志主持会议,济源市“双公示”工作负责人、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能的市直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的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济源市为推进“双公示”工作,依托市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建成了“双公示”报送系统,济源市政府印发了《济源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济政办〔2016〕13号),建立了工作机制,开展信息人员培训,为高标准完成“双公示”工作打下了基础。
根据“双公示”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3月底前要将2015年作出的行政许可及以前许可的目前仍在有效期的许可信息进行公示;对2015年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及2013年至2014的行政处罚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全部公示,并报市信用信息交换平台;新制作的“双公示”信息自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所有“双公示”信息通过“双公示”系统在市政务门户网站“济源之窗”公示并向“信用河南”网站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