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督促各地提高经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建设用地的供地率,现将各地2012—2016年经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建设用地供应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2—2016年经批准农转征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监测的数据显示,2012年-2016年全市共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土地6197.78公顷(9.2966万亩)。截至2016年8月8日,已供应建设用地2622.2159公顷(3.9333万亩),全市供地率为42.31%。其中2012年供地率为61.03%;2013年供地率为71.69%;2014年供地率为48.31%;2015年供地率为20.46%;2016年供地率为1.97%。
二、情况分析
通过对监测数据分析,我市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供地率较低,各地应加大这三年的供地量,确保到2016年底近五年的平均供地率达到60%以上,目前我市各县区供地率均未达到60%的目标。截至2016年8月8日,驿城区供地率为35.59%,遂平县供地率为47.74%,西平县供地率为56.86%,上蔡县供地率为57.54%,汝南县供地率为40.47%,平舆县供地率为46.62%,正阳县供地率为41.59%,确山县供地率为39.27%,泌阳县供地率为56.00%。
各地要切实解决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问题,逐批逐宗核实,理清各环节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供地率,为实现年底各项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要求,截止到2016年年底,对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县、区,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