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首批20名执行悬赏“老赖”名单。此次发布的涉案总标的额7259.4万元,举报人最高可获46.9万元悬赏金。此后,南京中院将不定期根据案件情况发布执行悬赏信息。
根据发布,被悬赏的20名被执行人均有涉案标的额较大,所涉案件数量较多且法院穷尽手段仍无法找到其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的特征,适用执行悬赏机制可以让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实现,让不讲信用的被执行人受到法律的惩罚。
南京中院民事执行局副局长孙红兵介绍,案件是否适用执行悬赏是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基础上,由申请人支付悬赏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平台,对外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各基层法院将派专人负责举报工作,在收到的举报信息后,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就会通知举报人到法院登记信息。若申请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悬赏费用,执行内容为赡养费、抚育费、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金等涉民生案件,可由法院先行支付悬赏金。
此外,对于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举报人提供线索使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悬赏金额一般为3000元左右;对于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且法院依据该线索使案件执行到位的,最高可获得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
南京两级法院也郑重承诺,将坚决维护举报人的利益,对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杜绝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