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一体化信用查询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站内文章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来源:信用河南 发布时间:2017-06-16 10:00

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005303406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王志斌

执行法院:

登封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执行依据文号:

(2015)登行初字第24号

立案时间:

 20170502

案号:           

(2017)豫0185执9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登封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1995年至2015年间占地补偿款4438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16日


【关闭】 【返回顶部】

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备案号:豫ICP备10005452号-13 credit.henan.gov.cn

联系我们 | 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