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已委托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对我省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双公示”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为做好我省“双公示”工作和配合做好国家对我省“双公示”工作第三方评估,经研究拟建立“双公示”信息定期统计报告制度,请各省辖市填写附件1、2、5统计表和通知所辖各县(市、区)填写附件3、6统计表,各省直管县(市)填写附件4、7统计表,并首次于8月18日前、以后于每月10日前将截至上月最后一日的“双公示”统计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办。同时请各地对辖区内“双公示”工作高度重视,加大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力度,争取我省“双公示”工作再上新台阶。省信用办将对各地“双公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或全省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赵 满 (0371)86532012 18603853002
梁 斌 (0371)69691531
联系邮箱:hnsxyzx@126.com
附件:1. 省辖市“双公示”数据情况统计汇总表
2. 省辖市本级政府部门“双公示”数据情况统计表
3. 县(市、区)政府部门“双公示”数据情况统计表
4. 省直管县(市)政府部门“双公示”数据情况统计表
5. 省辖市本级政府部门“双公示”增量统计表
6. 县(市、区)政府部门“双公示”增量统计表
7. 省直管县(市)政府部门“双公示”增量统计表
2017年8月14日
附件1
省辖市“双公示”数据情况统计汇总表
单位:条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双公示数量(累计) | 备注 | ||
推送数量 | 符合标准 | 达标率 | |||
1 | 市本级 | ||||
2 | ××区 | ||||
3 | ××县 | ||||
… | |||||
合计 | |||||
注:
1、本表数据为截至上月最后一日推送至省辖市信用平台“双公示”信息;
2、本表只统计按照国家标准格式推送的“双公示”信息;
3、符合标准是指推送的“双公示”信息按照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要求必填项填写完整。
4、省辖市填报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双公示”数据统计情况。
附件2
省辖市本级政府部门“双公示”数据情况统计表
单位:条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双公示数量(累计) | 备注 | ||
推送数量 | 符合标准 | 达标率 | |||
1 | ××委 | ||||
2 | ××办 | ||||
3 | ××局 | ||||
… | |||||
合计 | |||||
注:
1、本表数据为截至上月最后一日推送至省辖市信用平台“双公示”信息;
2、本表只统计按照国家标准格式推送的“双公示”信息;
3、符合标准是指推送的“双公示”信息按照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要求必填项填写完整。
4、省辖市填报市本级政府部门“双公示”数据统计情况。
附件3
县(市、区)政府部门“双公示”数据情况统计表
单位:条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双公示数量(累计) | 备注 | ||
推送数量 | 符合标准 | 达标率 | |||
1 | ××委 | ||||
2 | ××办 | ||||
3 | ××局 | ||||
… | |||||
合计 | |||||
注:
1、本表数据为截至上月最后一日推送至省辖市信用平台“双公示”信息;
2、本表只统计按照国家标准格式推送的“双公示”信息;
3、符合标准是指推送的“双公示”信息按照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要求必填项填写完整。
4、县(市、区)填报县本级“双公示”数据统计情况。
附件4
省直管县(市)政府部门“双公示”数据情况统计表
单位:条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双公示数量(累计) | 备注 | ||
推送数量 | 符合标准 | 达标率 | |||
1 | ××委 | ||||
2 | ××办 | ||||
3 | ××局 | ||||
… | |||||
合计 | |||||
注:
1、本表数据为截至上月最后一日推送至省直管县(市)信用平台“双公示”信息;
2、本表只统计按照国家标准格式推送的“双公示”信息;
3、符合标准是指推送的“双公示”信息按照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要求必填项填写完整。
4、省直管县(市)填报县本级部门“双公示”数据统计情况。
附件5
省辖市本级政府部门“双公示”增量统计表
单位:条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周增量 | 两周增量 | 月增量 | 两个月增量 | 三个月增量 | 半年增量 | 年增量 | 说明 |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
1 | ××委 | |||||||||||||||
2 | ××办 | |||||||||||||||
3 | ××局 | |||||||||||||||
… | ||||||||||||||||
合计 | ||||||||||||||||
注:
1、本表统计数据为截至上月最后一日推送至省辖市信用平台的“双公示”信息;
2、本表只统计按照国家标准格式发布的信息数量;
3、周增量是以统计当天为准,向前推一个自然周的时间段里数据增量情况,两周增量、月增量等以此类推;
4、省辖市填报市本级政府部门“双公示”增量统计情况。
附件6
县(市、区)政府部门“双公示”增量统计表
单位:条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周增量 | 两周增量 | 月增量 | 两个月增量 | 三个月增量 | 半年增量 | 年增量 | 说明 |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 | |||
1 | ××委 | |||||||||||||||
2 | ××办 | |||||||||||||||
3 | ××局 | |||||||||||||||
… | ||||||||||||||||
合计 | ||||||||||||||||
注:
1、本表统计数据为截至上月最后一日推送至省辖市信用平台的“双公示”信息;
2、本表只统计按照国家标准格式发布的信息数量;
3、周增量是以统计当天为准,向前推一个自然周的时间段里数据增量情况,两周增量、月增量等以此类推;
4、县(市、区)填报县本级“双公示”增量统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