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申请执行人赵某的父亲在镇平县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款时,情不自禁地流露出喜悦的笑容。
赵某与张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返还赵某彩礼款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张某长期在外务工,去向不明。执行干警通过大量的调查措施,均未能查出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困境。针对“被执行人难找”的情况,案件承办人刘江辉通过各种渠道,终于得到一条线索,张某的母亲去世,她会返回奔丧。考虑到中国的传统伦理,刘江辉决定暂不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通过亲情感化的方式促使张某履行义务。刘江辉先是严肃指出张某不履行判决的后果,并说明之所以不采取强制措施,完全是从人之常情出发,也是为了能够让她安心办理母亲的后事。经过谈话,张某及其家人深受感动,于3月22日将执行款送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