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一体化信用查询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站内文章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停用栏目 > 行业信用 > 行业信用

安徽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9-09-03 09:00

       安徽省近日发布新规,在全省实施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对有严重失信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房企,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安徽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规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失信行为且有守信行为信息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列入本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红名单”,并给予其相应奖励,比如评先评优、加大优惠政策支持;对于有严重失信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则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采取严格惩戒措施,比如限制房地产开发项目投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等。

  根据新规,对一般失信行为情节轻微,信息公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以在信息有效期限届满前停止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失信记录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记录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异议申请,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确属有误的,应当删除失信记录;确属无误的,应维持原结果。新规从今年8月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


【关闭】 【返回顶部】

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备案号:豫ICP备10005452号-13 credit.henan.gov.cn

联系我们 | 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