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将涉及8名农民工的工资款追缴到位,并第一时间将执行到的29.6万元工资款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2019年4月,被告范某与被告杨某(女)合伙承包郸城县某商品房建设工程,并相继雇佣徐某、丁某、鲁某等8人分别从事混凝土、钢筋、外墙等施工。工程结束后,在支付了部分工资款后,范某与杨某欠8名工人工资合计29.6万元。因工人们多次讨要工资未果,于2020年7月向郸城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范某、被告杨某偿还原告工资款29.6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仍未能按约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工人们最终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向范某、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依旧拖延履行,并在电话中谎称“我在国外,回不来,无法履行”。为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促其偿还欠款。12月23日上午,接到申请人信息,范某在家中出现,执行干警当即出发,顺利将范某控制并带回。通过做思想工作,范某同意联系杨某,双方约定在一餐馆相见。上午11时,杨某应约出现,执行干警当即将其控制。在进行完核酸检测后,两名被执行人听说要被司法拘留时,顿时慌了神,同意履行判决义务,急忙联系其亲属一次性付清所欠工资款29.6万元,并缴纳罚金1.2万元,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