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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建立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提醒机制主动服务——助市场主体“重焕信用活力”

来源:大象新闻 发布时间:2025-10-13 10:11

为进一步解决失信主体对信用修复政策“不知晓、不会用”问题,汤阴县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汤阴县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提醒机制(试行)〉的通知》。该机制通过全流程、多领域的主动提醒服务,引导市场主体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推动汤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诚信根基。

一、四大领域靶向发力,织密“全周期提醒网”

针对不同失信场景,机制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实现关键领域信用修复提醒全覆盖,让“被动等待”转为“主动靠前”:

1.在行政处罚领域,推行“三书同达”服务——行政执法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递上《行政合规建议书》与《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清晰告知公示网站、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关键信息;公示期满前7个工作日,信用修复专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回访,督促企业履行缴罚款、改违法行为等义务;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手把手指导准备《法人身份证明书》《信用修复承诺书》以及《信用修复申请表》等材料,并协助提交申请;暂不符合条件的,持续跟踪提醒,直至具备修复资格。试行期间,还将探索人工智能语音通知、微信小程序推送等数字化手段,提升提醒便捷度。

2.在失信被执行人领域,县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动态管理台账,通过短信、邮寄函件等方式发送修复提醒函,明确屏蔽失信名单、缩短失信时限、解除限制消费的条件与流程,强调失信对出行、信贷的影响;同时联动金融机构、社区等单位,共享履行义务及修复进展,形成“法院主导、多方帮促”的引导格局。

3.在重大税收违法领域,县税务部门按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在名单公布期满前6个月,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税务网站发布提醒,并向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发送短信;同时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案例库,用“身边事”引导纳税人主动纠错、申请修复。

4.在市场监管严重违法领域,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在名单公示期满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部门网站发布提醒公告,并向市场主体注册地址、预留电话发送短信和函件;对有修复意愿的主体,安排专人对接,协助准备材料、跟进审核,确保符合条件者及时恢复正常经营资格。

二、四项保障强基固本,确保机制“落地有声”

为避免提醒服务“走过场”,机制从组织、能力、监督、宣传四方面构建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上,各行政执法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科室协调机制,将信用修复提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工作合力;

2.能力保障上,县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政策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修复流程与要求;

3.监督保障上,将提醒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县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定期通报进展,对推进不力的督促整改、成效显著的通报表扬;

4.宣传保障上,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修复政策与典型案例,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

三、动态优化显温度,贴合需求“持续升级”

该机制试行期1年。试行期间,县发展改革委将实时跟踪国家信用修复政策动态,同步收集各部门工作反馈及失信主体意见,既开通部门专项反馈渠道,也面向社会开放意见征集平台;收到建议后,将组织专家、企业代表研讨,形成修订草案,经征求意见、审议后正式印发,确保机制始终贴合县域实际需求。

信用是市场主体的“生命线”,也是城市发展的“软实力”。汤阴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机制试行为契机,持续优化服务细节,推动信用修复从“有服务”向“优服务”升级,帮助更多失信主体“重拾信用”,激发市场活力,让“诚实守信”成为汤阴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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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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