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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打造数据治理与信用应用新标杆

来源:厦门市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04 09:46

近年来,厦门市以信用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积极推动信用信息的归集、治理、标准化和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构建全域覆盖的数据基座、全流程质控与分类管理、法治化与规范化双驱动,以及场景创新与流程再造,厦门市在信用信息管理和服务方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一、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构建全域覆盖的数据基座

厦门市持续完善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优化数据归集机制,通过强化部门协同和数据实时更新,确保信用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积极拓展数据共享范围,推动公共数据与市场数据的融合应用,对接69个部门、83个系统,归集数据超17亿条,100%覆盖法人和自然人,包括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金融等37个重点领域。联合奖惩系统收录全国黑名单记录163万条,累计核查3955万次,实现跨部门自动比对、拦截与反馈。依托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融合公共数据与市场数据(工商、物流、产业链等),累计可服务数据496亿条,支撑金融、交通等场景建模,以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数据融合应用载体水平。

二、数据源头治理:全流程质控与分类管理

厦门市在数据源头治理方面采取了多项创新举措。一是建立全市公共数据“一本账”机制,各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根据数据目录,实时、全量汇聚公共数据至公共数据资源平台。二是强化数据质量评估评价,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开展数据质量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减少数据冗余和错误,提升数据供给质量。

三、信用信息标准体系:法治化与规范化双驱动

厦门市出台施行了全国副省级城市首部社会信用立法《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并印发了《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信用数据政务共享和市场化应用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文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开放利用和价值挖掘。同时,厦门市还出台了《厦门市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每半年对45万经营主体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向更多行业、更多领域进行推广覆盖,目前已在住房、建设、人社、港口等18个领域覆盖57类监管对象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这些标准体系的建立,使得信用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和应用都有了明确的规范和依据,提高了信用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

四、数据使用便利性:场景创新与流程再造

厦门市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了数据使用的便利性。一是推动“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数据采集标准,打通政务服务系统和“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基础库数据,实现事项“数据最多采一次”。二是优化“i认证”厦门市政务工作人员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提升数字身份核验能力,拓展线上应用范围。三是深化“免证办”“码上办”等改革,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和便捷度。四是垂直场景定制,推出“港航信易贷”“科信贷”等产品,解决科技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痛点。五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自然人信用评价机制,推出“个人信用白鹭分”,推出惠民便民应用场景,如“个人信用白鹭分+平台+金融机构”信用就医、“先离场、后付费”信用停车等。

未来,厦门市将继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数据归集和治理机制,提升数据质量和使用便利性。同时,厦门市将积极探索信用信息在更多领域的创新应用,强化首席数据官的作用,加快推进各行业元数据管理、数据脱敏、数据质量等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与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打造更加高效、便捷、诚信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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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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