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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师论文造假不能评职称学生失信不能评优和保送

来源:沈阳日报 发布时间:2015-12-28 16:20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2015/2016学年度辽宁省教育信用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5〕193号)。通知提出,要切实提高中小学生诚信道德认知水平。将诚信道德教育作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德育课程中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在社会实践和校园生活中体现诚信道德教育内容。推动小学举办以诚信为主题的社会模拟活动、故事会等教育活动,组织小学生广泛阅读诚信课外读物。推动中学以诚信主题班会、作文竞赛、校内橱窗画报、黑板报、广播、校园电视台节目、校园网专栏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着力增强高校学生诚信道德实践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在诚信道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诚信道德教育活动,树立诚信意识,规范诚信行为。

各类学校要建立并完善教师信用档案,采集教师获奖信息、学术剽窃、论文造假、违反教学制度、职称材料造假等信用信息。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的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努力解决学历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端、考试招生作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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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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