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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下狠招保护幼鱼 将违法捕捞行为纳入诚信系统

来源: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6-05-24 10:35

幼鱼保护迫在眉睫。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从5月20日起到今年年底,浙江沿海各地将开展专项行动,打响幼鱼保护的“攻坚战”。

被执法部门查扣的“三无”渔船,被切割成大小不等的碎块,等待统一回收。

小带鱼,没有筷子长,只有筷子宽……在温岭石塘码头,它们被运往全国各地,或直接作为饲料,或加工成鱼粉。

近年来,因为过度捕捞,东海渔业资源濒临绝境。大鱼捕完,捕小鱼。数据显示,去年浙江全省海洋捕捞产量300多万吨,其中三分之一是小鱼小虾,这些幼鱼只以每斤五毛或一块的价格贱卖。

渔民的网越织越密,收获却越来越少。幼鱼保护迫在眉睫。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从5月20日起到年底,浙江沿海各地将开展专项行动,打响幼鱼保护的“攻坚战”。

违法捕捞行为将纳入诚信系统

近期,浙江各地海洋渔业部门将联合工商、公安、边防等部门,对辖区内水产交易场所、重点饭店、水产冷库、鱼粉厂、养殖场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核对相关厂、点涉及幼鱼的生产经营和持证情况,“一家一档”地登记造册,分类打击取缔。同时,各地将在重点海域、渔港、码头开展巡查,在渔船回港必经之路落实船艇、人员设卡,重点检查拖网、拖虾、渔运船,坚决取缔违规地笼网、滩涂串网、违规张网等。

对在港口、码头、市场、加工厂等发现的幼鱼或禁渔期内发现的非法渔获物,各地将通过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台账,追查渔获物来源,倒追查清渔船及责任人,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将相关违法信息列入征信系统和诚信档案。

同时,对捕捞幼鱼的、禁渔期跨区作业渔船或者非法收购、销售、转载违禁渔获物的渔业辅助船,先行扣船调查,追根溯源,依法严处后再放行。对相关违法船舶的船长,对照《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暂扣直至吊销船长职务、船员证书。

伏季休渔期间鱼粉厂必须关停

在6月浙江伏休全面禁渔后,各地将加大对渔船及责任人点名抽查、核实,实时掌握动态变化,防止应休渔船出海偷捕。

浙江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负责人介绍,执法检查将坚持“海陆并举、以陆保海”,对伏休偷捕行为严厉打击,确保这一个月里,沿岸不见地笼网、海上不见应休船、市场不见新鲜鱼。

此外,伏休期间,全省各地的鱼粉厂必须关停不得生产,凡使用幼鱼进行饲养的养殖场将一律受到严处。

5月1日以来,浙江全省共查获违法捕捞案件217起,包括“三无”渔船21艘、其他违法违规渔船196艘,其中台州144起,温州28起,舟山23起,宁波22起。此外,全省还查获外省籍违规渔船43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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