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一体化信用查询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站内文章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省外动态

乌海市实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来源:乌海日报 发布时间:2016-06-12 17:17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自治区质监局《关于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16年,乌海市将实行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自治区各级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实行“三证合一”,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的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统一改为由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法人登记证书。既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登记证书不再有效。

制度实行后,社会组织不再需要另行办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组织的登记、变更、注销、评估、奖惩等信用信息将实现部门间互通共享,社会组织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乌海市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改革实施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关闭】 【返回顶部】

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备案号:豫ICP备10005452号-13 credit.henan.gov.cn

联系我们 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