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正月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相关案例。
截至2017年2月17日,沈阳全市两级法院实际拘留118人,执行结案380件,结案标的额9038.28万元。
法院助40余位农民工讨回工钱
沈阳华铭混凝土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于洪区人民法院有49件执行案件,申请人均为农民工,总标的额120万元。
2016年7月5日下午,法院执行员根据线索发现华铭公司负责人佟铭在某加油站附近出现。执行员袁伟带领全组干警及时将佟铭控制并带回法院。佟铭表示,公司现已停产两年,暂无偿还能力,但该公司对润恒公司有到期债权300万元,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一旦回款就履行义务。从7月份开始,执行法官始终要求润恒公司向华铭公司履行债务,但润恒公司以困难为由,拒不履行。
2016年12月底,华铭公司仍然没有履行义务,执行法官把重点放在润恒公司。法院对该公司实施执行搜查,扣押了该公司的账册和财务电脑。润恒公司负责人主动找到法院,交付100余万元执行款。
2017年1月26日,执行法院向申请人办理了返款手续,40余位申请人及时拿到了执行款。
11名员工讨回25.7万元工资
王某等11人是沈阳唐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起诉到法院,然而胜诉后唐轩物业却怠于支付工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月14日,新民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唐轩物业的法定代表人传唤到法院,向其说明若不立即给付工资等款项,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该法定代表人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给付25.7万元执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