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一体化信用查询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站内文章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动态 > 省外动态

安徽省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3-27 09:23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安徽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个人诚信教育不可少

(一)大力弘扬诚信文化。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

(二)广泛开展诚信宣传。

结合一些重要时间节点和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诚信专题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

(三)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培训。

2017年底前制定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业准则。

2018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

(四)积极选树和推介诚信典型。

大力发掘、宣传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评选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等诚信典型。

个人诚信记录建设不可省

(一)落实个人实名登记制度。

2018年6月底前实现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个人身份基础信息共享。

(二)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

2017年底前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实现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

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可缺

(一)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

2017年6月底前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的具体措施。

2017年底前制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重点支持、“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二)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017年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领域个人失信行为认定等级划分和分类监管制度,对个人失信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评价。

2017年底前汇总形成惩戒措施清单,作为有关方面实施联动惩戒的依据。

(三)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2017年6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个人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与举报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披露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个人严重失信信息,并在“信用安徽”网站集中公开展示。

【关闭】 【返回顶部】

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备案号:豫ICP备10005452号-13 credit.henan.gov.cn

联系我们 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