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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食品标签应真实准确,不得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2025-09-12 09:51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旨在规范推广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应用、丰富食品信息展示形式、提升消费者体验,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行业数字化与绿色转型。

据了解,《公告》在今年3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有关数字标签的要求。

国家卫生健康委此前表示,食品标签是向消费者传递产品信息的重要载体。随着公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需求提升,消费者更加注重阅读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食品。而食品数字标签是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展示标签信息,相较传统标签,没有标示版面限制,更加符合绿色发展理念。消费者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读取数字标签,通过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等方式,大幅提升识读标签信息的体验感和便利性。

《公告》指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以标注的配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地信息、食用方法、产品追溯、食品安全与营养等信息,如受实体标签版面限制,可以通过数字标签展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展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相关信息的客观、科学,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但《公告》强调,广告、营销等其他信息不属于数字标签。

为保障消费者购买体验和知情权,《公告》还指出数字标签标示内容应清晰、醒目、易识读,避免重叠、堆积,不得有影响正常阅读的弹窗、飘窗等干扰元素。并鼓励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其他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

同时,数字标签展示内容不得篡改,当对数字标签内容进行修改和更新时,应记录修改内容、修改时间、修改者信息等要素,确保信息修改过程可追溯。

除对消费者体验进行考量外,《公告》对食品生产者也推出便利举措。指出食品生产者通过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展示生产者详细地址的,可在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将生产地址简化标注为县级行政区名称,并在生产者名称后标示。这不仅减少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标签文字标示信息,节省成本,还助力企业减碳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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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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