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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在全省率先实行市场准入信用承诺制度

来源:今日头条 发布时间:2016-03-24 14:51

为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信用体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在全省率先实行《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通过实行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在登记注册环节落实企业的部分信用承诺,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主体监管体系的建立完善。

据了解,信用承诺制度的对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执行。主要内容包括:承诺本企业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遵守“先照后证”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承诺严格遵守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承诺严格遵守既时信息公示规定,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承诺住所登记的限制性规定;承诺简易注销的相关事项;承诺违法失信自愿接受信用约束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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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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