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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正式开始

来源:铜陵日报 发布时间:2016-04-12 10:02

4月8日上午,安徽省铜陵市为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潘美香从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手中领取了铜陵市社会组织领域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后的第一张相关登记证书。这也标志着铜陵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正式开始。  

根据国务院相关通知要求,铜陵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在铜陵市社会组织领域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的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统一改为由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后,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据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法人单位的“身份证号”,通过代码可有效识别主体身份、比对分析相关信息。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18位,无论主体信息变更还是主体资格注销,该代码不变并保留回溯查询功能。社会组织可以凭此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在政府部门、税务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办理相关事项。  

铜陵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是实现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字化管理,促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将发挥重要作用,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至去年年底,铜陵市已登记社会组织743家。据悉,今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的改革过渡期。过渡期内,社会组织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相关税务登记按照原有规定执行;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登记证书不再有效。今后,我市对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3类社会组织,赋予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放新的登记证书;对已成立的社会组织,将通过变更、年检、评估等多种方式全面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和新登记证书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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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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