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思阳 通讯员 王萨娜)“失信被执行人这个身份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如果不赶紧把案件了解,不能升职是小事,饭碗丢了是大事啊!”日前,被执行人李某主动联系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执行款交到执行干警手中。
2012年6月,杨某在西峡县某银行借款16万元,张某为其担保。借款到期后,银行多次索要无果,遂将二人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支持了银行的诉求,但杨某二人无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杨某和李某送达了法律文书,但二人并未及时报告财产。执行干警了解到,杨某牵扯的案件很多,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其本人不知去向。此后,执行干警多次对李某做思想工作,向其表明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但李某仍旧执迷不悟。多次明理释法无果后,执行干警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李某突然打电话给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经了解,李某单位人事调动,本来有升职机会的李某因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一身份,失去了升职的机会。李某得知此消息后坐立不安,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这才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将欠款全部履行,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