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民工代表汪某到西峡县法院,领取了17万元执行案款,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汪某和工友们在信阳某建筑公司的工地施工。2018年4月,工程竣工后,汪某多次向该公司索要工资,都被拒之门外。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是该公司失信于人,汪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干警一方面努力安抚农民工的情绪,另一方面组织执行局精干力量,对该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不放过一丝线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了解到该公司银行没有足额存款。该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第一时间联系执行干警,表明自己愿意配合执行,但是需要宽限一个月的时间。在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时,执行干警留意到该公司害怕执行干警对其账户进行冻结。为了防止该公司私自转移账户资金等其他躲避执行的行为,干警仔细查看了该公司的银行交易明细,锁定了一个流动资金比较大的账户,对其进行冻结。该公司得知自己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立即联系执行干警,表明自己愿意立即履行案件。最后,该公司负责人终于向干警说了实情,原来他们正在等待一笔重要的流动资金到该账户,为了不影响生意经营,只能尽快履行案件解封账户。该公司将17万元案款打入法院账户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汪某前去领款,汪某和民工兄弟们终于拿到这笔迟来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