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钱不多,但执行干警们这么快帮我把钱要回来真是想不到。”日前,刘某拿到执行款后对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连声称赞。
刘某甲与刘某乙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在西峡县人民法院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刘某乙在约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刘某甲装修款1.3万元。刘某甲多次催要无果后,于10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乙答应一个星期内到法院履行义务,但到期后再次食言。时值西峡各乡镇山茱萸以及香菇采摘的季节,为了避免扑空,执行干警利用午饭时间,将正在吃饭的刘某乙抓个正着。经过执行干警对其耐心的释法明理,刘某乙当场将1.3万元凑齐,案件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