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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这么快就帮我拿到了钱,太感谢了!”日前,在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中心,江某对执行干警连声道谢。
4月份,程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程某与江某离婚,程某向江某支付房产开发利润10万元及车辆分割款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现程某的微信账户有余额,随即采取冻结措施。一直“躲猫猫”的程某发现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马上履行义务,请求法院解封其微信账户。随后,程某缴纳了全部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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