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农民工工资纠纷,当场兑现几位农民工务工所得5.9万元。
今年3月,李某、张某、王某等农民工经人介绍来到平商水县某工地工作,工程完工后,包工头从建设公司结走所有工程款项后不知所终,杨李等人多方追讨劳动报酬未果,为此,6月19日,李某等人向法院起诉,后判决包工头及时偿还几位农民工工资并赔偿相关损失。经多次催要,包工头仍拒不支付工资,无奈情况下于9月21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后,了解到几位民工生活确实困难而且情绪都非常激动,有采取其他过激手段的可能,执行法官非常着急,第一时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令等,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包工头的银行账户,查封面包车一辆,多举措限制包工头行为。12月6日在发现包工头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及时联系干警将包工头车辆进行扣押,包工头自动履行了义务,并将现金当场交付几位民工。
执行法官提醒李某等人,外出务工要注意安全,要与务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在务工过程中工天要登记清楚,并请务工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务工拿不到工钱,可以到当地法院申请执行,还可以到当地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渠道,反应合理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