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惩戒部分房地产企业的“惯性”失信,促进行业自律,自2013年1月1日起,在郑州从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诉讼及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将记入其诚信档案,并被量化成信用分值公诸于世,供消费者参考。
□经济视点报记者 李晓莹
从2013年1月1日起,在郑州从业的房地产企业一切的荣誉及不良记录将被量化成信用分值公诸于世,供消费者参考。
12月18日,郑州市房管局解读刚刚下发的《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分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认为,诚信公示会引导消费者选择诚信度好的企业,将促进行业自律,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惯性”失信
多年来,房地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带动了建筑、建材、装饰、金融等行业的共同发展,提升了城市形象,改善了居住环境,增加了财政税收。但是,个别企业不讲信用,违法违规经营,损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现象仍然存在。
“现有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房企轻微违法行为和不讲信用行为没有处罚措施,个别企业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故意不执行合同约定事项等行为,经常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郑州市住房与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叶琦说。
尽管经过政府部门的介入,企业的违规行为得到制止,业主的权益得到保证,但是其过程是“痛苦”的:业主的时间、精力被浪费,公共行政资源被浪费,而由于没有企业信用档案记录不良信息,企业开发经营不受影响,故屡次不守诚信,成为难以戒除的“惯性”。
“目前,郑州市房企管理模式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实行4级资质管理,其级别主要根据企业开发项目的竣工面积评定,与企业诚信度没有必然联系。”叶琦说。
正因资质级别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综合实力和信用程度,购房人无法从公开的信息平台了解开发企业信用情况,买房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将房企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诉讼及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等情况记录全部计入其诚信档案并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亟待实行。
戴“紧箍”
《办法》显示,凡是在郑州市区内注册备案的开发企业,以及在外省、市注册,但在郑州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均纳入信用分级评定系统管理。
据悉,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六个,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对业绩和良好信用信息设定不同分值加分,不良信用信息设定不同分值减分。
根据《办法》,郑州市房管局同步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细则鼓励企业在工程质量表彰、国家住宅性能认定、企业或项目的荣誉称号、社会公益行为等方面的良好信用行为,并以此进行信用加分。
对于因企业原因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以各种名义进行收回累计金额达到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规定的立案标准,以及非法占用土地实施房地产开发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X级。
其他如擅自提高保障房项目中商业用房配建比例、擅自改变开发项目中涉及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内容、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不明码标价、发布虚假广告等各种不良信用行为进行减分。
《办法》特别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也列入了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库的范围。“最后三个级别企业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及直接责任人员有关情况将记入不良档案,这些人员在其他企业担任高层管理人员时,该企业的信用等级会向下调整一级。”叶琦说。
促自律
《办法》明确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国土部门、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11个部门在企业开发经营、良好信用及不良信用信息报送方面的责任,由郑州市信用办汇总信息,住宅与房地产协会具体实施计分、公示等工作。
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办法》要求对开发企业进行不同的监管和服务。信用等级最高的AAA级企业将被列为市重点扶持企业,将进行多方面优先推荐,如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其贷款授信、优先推荐参与保障房建设等。
而对于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则简易资质发证单位降低其可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甚至建议金融机构不再对其发放新的贷款。
为保证企业信息录入和修改的可靠性,信息管理人员实行授权U盾制度,设置系统操作日志,对工作人员的操作全程记录。
“进行的奖惩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给消费者树立一个正确的消费导向。”郑州市房管局开发处副处长侯苏说,从外地实行情况看,此举对房企的经营影响很大,级别和排名会直接影响销售业绩。企业若想要在市场经营下去,就要特别注意维护信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