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编委办召开全市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编办和省编办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原则上于2016年6月底前结束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放工作。确有特殊情况需推迟的,可在2017年年底前申领。过渡期内,组织机构代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存。过渡期结束后,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停止使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证刊载18位统一代码,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是机关群团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