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一体化信用查询
  •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 站内文章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联合奖惩 > 联合奖惩案例

许昌市国税局度联合惩戒激励典型案例

来源:信用河南 发布时间:2017-11-13 10:00

一、企业基本情况

许昌市普华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11018395400972,2014年成立,法人代表:刘兵,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陶瓷、机电设备及配件、百货、五金交电;电线电缆、车船用线及电工材料、高低压电器及配件、电梯、发制品的购销;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书经营);农副产品、通讯器材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5年12月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二、联合惩戒案例

2015年度该公司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2017年拟在襄县办理税务登记参与工程招投标,因其法人刘兵属非正常,无法参与项目招投标,回原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完毕后才能办理税务登记。2017年5月我局对其非正常进行了处理:2015年至2017年5月进行了增值税申报、2015年度、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补充申报后,解除非正常。目前,该公司法人受到了相应的惩戒,对诚信纳税有了更深的理解,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将主动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

【关闭】 【返回顶部】

指导单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单位: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

备案号:豫ICP备10005452号-13 credit.henan.gov.cn

联系我们 互动交流